如何规范宠物管理规定?
谢邀 首先,要区分管理主体,不同的管理主体有不同的职责范围与权限内容。 比如对于公民个人养的宠物狗的管理,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各地制定的有关条例来约束;对流浪猫、流浪狗的管理主要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制定相关的处置办法。 但如果涉及到野生动物(含人工繁育的),则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来规范。
其次,要弄清楚管理的客体对象——即什么行为是需要规范的。这是立法的关键。以公共场所禁养烈性犬为例,显然这一规定需要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方案并加以明确。
要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对需要规范的行为,应当进一步搞清楚是“禁止”还是“限制”,从而为执法者提供明晰的依据。当然,在立法过程中也可以赋予执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最后,要明确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行政责任主体与民事责任主体。
如果是公共利益的维护需要,那么就可能涉及行政强制法的适用问题。而民事责任方面,则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可能涉及到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财物、行政拘留乃至吊销许可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