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什么地方可以领养狗?
有意愿收容领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到北京市犬类留检所申请领养犬只。领养犬只是公益性社会救助活动,领养人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在领养犬只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个人在领养犬只为大型犬只的,应当与北京市犬类留检所共同签订协议书,确保犬只作为非营利性活动用犬,一年内不得将犬只作为全部或者部分价款出售或者赠送他人,也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
二是个人在领养犬只为小型犬只的,应当到准养登记区域的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申领养犬登记证,支付管理服务费,在养犬登记有效期内每年应当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机构和个人领取和佩带犬牌。
三是单位领养犬只的,应当办理养犬登记,支付管理服务费,单位饲养的犬只应当圈养或者锁养,犬吠影响他人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四是领养人应当在签署领养承诺书后7日内,携犬只到北京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狂犬病的强制免疫和领取动物健康免疫标识。